我想應該有很多人都知道了,日本預計將於2014/10起,針對短期滯在的外國旅客實施新的免稅措施,而關於這個新措施的詳細內容,日本觀光廳與經產省(相當財政部)已於上個月9號開過說明會了。
來整理一下關於新的免稅措施相關的變化:
1. 免稅對象範圍增加:
除了原本的免稅商品(免稅條件不變,以下稱 一般商品),新增如下圖的免稅對象--消耗品(包括食品、飲料、藥品、化妝品等等,以下稱 消耗品),此類新增的免稅對象,免稅條件為『同一人、在同一天的同一店鋪、購買5000日幣以上50萬日幣以內』,如果被認定是要供作販賣或是商業上的使用時,則不在免稅範圍內。
2. 消耗品的免稅條件:
為了避免免稅商品在日本境內不正常流通,各免稅店在下列條件皆滿足的情況下,才可以進行消耗品的免稅販賣。
(1)同一人在同一天、同一店舖的消耗品總購買金額在5000元日幣以上50萬元日幣以下的範圍。
(2)對於外國人提示的護照,能進行購買紀錄單的黏貼、以及騎縫章的蓋印等作業。
(3)能夠請購買人填寫購買後30天內,將商品攜出日本國外的購買切結書(必須簽名)。
(4)能夠依照指定方式進行包裝。(相關包裝方式請往下看)
※如果是以一般商品(原本的免稅對象商品)+消耗品的組合販賣,則免稅條件要依照消耗品的條件。
3. 消耗品的免稅販賣注意事項
為提醒各外國旅客注意相關的消耗品免稅措施,將會以訪日的主要外國人的語言(中文、韓文等)進行注意事項記載。相關記載會以直接在袋子上印刷,或是以貼紙的方式張貼。
注意事項的範例如下圖:
4. 消耗品的免稅販售時的包裝注意事項
(1)包裝是採用"塑膠袋"或是"瓦楞紙箱"
(2)包裝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a. 必須要有一定的強度維持到出境。(為了表持鮮度而開啟的孔洞,在不會容易取出內容物的條件下則視為合格)
b. 必須使用易碎標籤一類的貼紙進行包裝,以利辨別是否包裝被打開。
c. 必須能夠容易辨識包裝內的內容物與數量。(使用袋子的情況,必須使用幾乎透明的。使用紙箱的情況,必須貼附內容物品名、數量等資訊的文件)
d. 必須以日文及外語註明在出境前請勿開封等事項。
5. 購入紀錄單的格式彈性化
以往使用的購入紀錄單及購入切結書廢除,只規定必須記載的項目,表單大小及記載項目的配置則由各業者自行決定。
在這張表單上,一般商品及消耗品的填寫項目相同,項目如下:
(1) 購買人的 a.姓名、b.國籍、c.出生年月日、d.入境條件、e.入境年月日。
(2) 購買人的 f.護照種類及護照號碼。
(3) 經營免稅店業者的 g.姓名或店名、h.稅務稽徵地、i.稅務稽徵機關名
(4) 販賣該免稅品的 j.店家所在地
(5) 購買該免稅品時的 k.年月日
====以上項目在同時購買一般商品+消耗品時,可只填寫一張,無須分開填寫。
但下面項目則必須分開、個別填寫、記載。==============
(6) 該免稅品的 l.品名、m.數量、n.單價、o.單品合計價格
6. 購入紀錄單的範例
7. 購入紀錄單必須記載的說明事項。(請注意第4點,物品若是發生遺失的情況,若不被海關認可,將可能被課稅)
8. 購買切結書的樣式彈性化
在這部分,一般物品跟消耗品的填寫、記載項目幾乎都一樣,只有在最後的物品攜出境的時間有差別,一般商品無特別規定,消耗品則必須在30天內攜離日本。
表單記載項目如下:
(1) 購買人的 a.姓名、b.國籍、c.出生年月日、d.入境條件、e.入境年月日。
(2) 購買人的 f.護照種類及g.護照號碼。
(3) 經營免稅店業者的 h.姓名或店名
(4) 購買該免稅品時的 i.年月日
(5) 購買者的 j.簽名
====以上項目在同時購買一般商品+消耗品時,可只填寫一張,無須分開填寫。
但下面項目則必須分開、個別填寫、記載。且有不同==========
(6) 該免稅品的 k.品名、l.數量、m.單價、n.單品合計價格
(7) o.一般商品在購買後必須攜出日本的切結內容
(7) o.消耗品在購買後30天內必須攜出日本的切結內容
※簽名的部分,務必要由購買者本人親自簽名
9. 購入切結書的範例
10. 免稅店的標誌,預計在2015年1月24日起開始使用。
相關資訊:
1. 経済産業省北海道経済産業局
http://www.hkd.meti.go.jp/hokir/20140519/index.htm
2. 免稅措施說明文件(PDF)
http://www.hkd.meti.go.jp/hokir/20140519/data1_1.pdf
3. [資訊]日本將採取退稅新措施(PTT)
http://www.ptt.cc/bbs/Japan_Travel/M.1402815940.A.5C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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